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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日期: 2014-09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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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顺德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优化企业年检(个体工商户验照),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,商事主体自其设立年的次年起,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须向商事登记机关备案年度报告。考虑到广大个体工商户过往办理验照的习惯,避免因制度优化调整对个体工商户造成不适应,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提前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展2012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备案工作。
个体工商户备案年度报告较过往办理验照所需资料及流程更为精简,资料齐全可现场办结,耗时更少且无需多次往返;备案时间调整至6月30日结束,较验照延长了一个月,更方便灵活。对成功备案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,统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“年报收讫”戳记,并在网上公示其年度报告内容,实现社会共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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